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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时代文明实践进行时】《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发布 今后三年,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这样推进

来源:新疆网原创     时间:2023-08-31 13:25:13

新疆网讯(全媒体记者贾梦妍)近日,《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发布,对今后三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、措施和要求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从“新时尚”到“好习惯”,垃圾分类这件“关键小事”关系群众生活环境、关系节约使用资源,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。

8月30日,市城市管理局(行政执法局)副局长潘斌介绍,自乌鲁木齐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,经过4年多的努力,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探索出区级分拣中心、物业联席会议制度等好的经验做法,但仍然存在垃圾分类末端设施不齐全、分类体系不健全、组织动员乏力、居民分类实效差等问题。

结合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需求,《方案》对源头减量、前端分类、中端收运、末端处理,以及宣传发动、执法督导、考核奖惩、资金保障等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指导,打造乌鲁木齐市垃圾分类升级版。

目标三年内全面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

《方案》明确,2023年年底前,乌鲁木齐市将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运输、储存、处置设施设备配置和建设力度,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强制分类示范作用,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基层数字管理建设,强化宣传引导,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等方面继续发力,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300吨/日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%,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%。

2024年,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系统更加完善,作业更加规范;力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%;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、参与率显著提升。

2025年,全面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,实现源头减量资源化、分类投放精准化、分类收运规范化、分类处置科学化,分类投放常态长效推进,分类收运体系高效运行,分类处理能力有效提升,市民分类准确率达到70%,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%。

举措给出“施工图”和“进度表”

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怎么干?如何推进?《方案》给出了“施工图”和“进度表”。

《方案》明确,从完善政策法规、开展示范点建设、规范分类运输收运等方方面面发力,力争在2025年12月31日前,实现全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70%,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%的目标。

完善政策法规方面,今年年内,乌鲁木齐市将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、分类标准、设施设置、激励办法等系统性配套文件,基本形成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体系。2024年进一步推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、制度建设,拟定条例,明确各责任主体法律责任,建立责任人制度、举报奖励制度、信用监管制度,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。

开展示范点建设方面,目前,天山区、沙依巴克区、水磨沟区、米东区、经开区(头屯河区)、高新区(新市区)分别已完成5个小区(4个5000人以上大型小区和1个5000人以下小区)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目标。今年10月1日前,启动中心城区剩余35个大型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。《方案》也明确了具体目标,即制定“一小区一方案”,并做好方案公示和入户宣传。采取积分兑换、奖励垃圾分类袋、引导员站桶指导等方式,对示范点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宣传引导,确保示范点区域居民知晓率达到100%,参与率达到90%以上,分类准确率达到70%以上。

在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工作方面,全市按照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进度实行分类运输,明确收运人员、车辆、时间、路线、频次等,基本实现生活垃圾“五定”(定时、定点、定线、定人、定车)分类收运。今年10月31日前,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统一涂装标识,明确每种运输车辆只能运输对应种类的垃圾,便于社会监督,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混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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